各成员单位:
现转发省扫黑办通知【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gov.cn),由全国扫黑办对外统一受理全国范围内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息每天单向导入全国扫黑除恶重大案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转各省级扫黑办分流处理。
请各市(地)、系统结合管理平台录入工作经验,加快了解12337举报平台(手机输入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提前谋划,建立完善举报线索对接处理工作机制,做好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做好核查进展报送工作,做好核查结果反馈工作,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举报平台具有在线查询举报线索核查进度功能。同时按照全国扫黑办要求,各市(地)、系统要做好举报平台宣传发动,与全国扫黑办统一宣传节奏和步调,要在本地区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宣传网站、网络新媒体、融媒体、宣传册、宣传条幅等适宜的宣传载体上同步宣传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名称、网址、二维码等,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参与度。
全国扫黑办将把线索核查质效列为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各地核查反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责任重大,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相关机密材料于今日就要交换到各地,收到盼复,谢谢。】
区扫黑办将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望各成员单位抓紧时间落实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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