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人民调解
[设定依据]:人民调解法
[申请条件]:
调委会受理纠纷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二是调委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调委会申请调解,申请受理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调委会主管和管辖。即符合民间纠纷受理范围,且在调委会管辖地段之内。
[办理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2.街道办事处,社区或有关
单位出具的当事人.相关证据村料
3.人民调解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村料。
[办理地点]:向阳区司法局
[办理机构]:向阳区司法局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8-3215057
[办理流程]:
1.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受理
4.调查
5.回访
6.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