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方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3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财政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已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此次会计监督检查户数共2户,包括:鹤岗市向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岗市向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单位经审查,账薄齐全,凭证处理规范,向区财政局缴存的罚没款与财政局实际收到的数额一致,财政拨入经费与区财政实际一般预算支出一致,不存在应记未记,违规记账、不合理支出情况。
以上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电话:0468-8969259
地址:鹤岗市向阳区财政局(鹤岗市向阳区向阳路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