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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9 13:32:00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1、新章程2、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3、新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4、变更登记申请书5、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6、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7、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8、新组织机构人员名单9、教育(劳动类)变更登记还应提供新的《办学许可证》、卫生类变更登记还应提供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验资报告11、新办公场所使用证明1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用)1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成立用)14、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15、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理(董)事、监事名单16、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变更用)

审批地点:向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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