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要求,经向阳区司法局审查,全区确认12个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鹤岗市向阳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附件:
法定行政机关:(12个)
001中共鹤岗市向阳区委保密和机要局
002鹤岗市向阳区民政局
003鹤岗市向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004鹤岗市向阳区司法局
005鹤岗市向阳区教育局
006鹤岗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7鹤岗市向阳区计划统计局
008鹤岗市向阳区应急管理局
009鹤岗市向阳区财政局
010鹤岗市向阳区审计局
011鹤岗市向阳区卫生健康局
012鹤岗市向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黑公网安备 23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