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12-22 09:10:00
发布来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定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稳定。

六、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七、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配合协调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向阳路48号(210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468-3221058

负 责 人:卢迪       职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