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1-03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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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四)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六)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体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下一级文化馆(文体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下一级文化馆(文体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七)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八)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胜利街道祥顺路1号。(107、108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向阳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向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级事业单位。

联系方式:0468-8968856;0468-8968853             

负 责 人:张明浩     职 务:向阳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