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1-03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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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业务。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参险人员增减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区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修改,执行和完善异地安置账户转移申报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履行和执行政策情况、涉及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上午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和欺诈骗保行为。
   六、负责指导和推进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负责区级医保信访接待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468-3221094

负 责 人:张 婷     职 务: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