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营商局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1-03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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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四、负责配合推进全省政务大数据建设,组织推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落实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六、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事前组织工作和事后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区内各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全区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服务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
   十一、负责向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管理、业务运营等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承担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向阳路48号(20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468-3221029

负 责 人:王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