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改善服务中心,隶属于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
负责辖区内住房改善及物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第二办公区水电街65号20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15146830002
负 责 人:魏朝君 职 务:住房改善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