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区委及团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
二、做好全区青年团员的思想引领工作。
三、抓好团的基础和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四、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五、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青年团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党和政府与青年团员的桥梁和纽带。
六、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
七、做好团的宣传工作。
八、做好少先队管理工作。
九、完成团市委、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向阳路58号(3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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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李 奇 职 务:团区委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