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向政发〔2021〕8号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向阳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鹤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重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二、建立工作专班
向阳区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办事处(街道)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等主管领导组成。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建设局,主任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兼任。
组成人员
总 指 挥:房 涛 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副总指挥:孟凡宇 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 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佳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慧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孙一鸣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黄慧卿 区教育局局长
张 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 琳 区财政局局长
左天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董 静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刁宏光 北山办事处负责人
刘 爽 红军办事处负责人
吴 迪 光明办事处负责人
马文颖 胜利南翼办事处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针对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对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启动相应设定的应急响应措施。
总指挥职责: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不同预警等级,启动相应设定的应急响应措施。现场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现场指挥各应急成员单位。
副总指挥职责:组织分管成员单位根据预警等级落实有关应急响应措施或在总指挥授权下,进行现场指挥。
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状况、预测预报信息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职责: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负责发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按照不同预警等级,督导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实施梯次限产、停产的应急措施工作,并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卫生健康局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区教育局职责:在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及时将相关应急措施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本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以及停课等相关措施。
区财政局职责: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资金保障。
区委组织部职责:负责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就应对大气重污染天气工作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区委宣传部职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宣传和跟踪报道。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及时发布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区纪委监委职责:负责依纪依法对履职尽责方面存在执行不力问题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或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各办事处(街道)职责:负责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任务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启动相应设定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工作内容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市生态环境局预警启动和解除的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应急措施上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根据预测预报信息,按照本预案设定的预警等级和预警批准程序,做好预警升级、降级和解除工作。
启动Ⅲ级响应时,现场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Ⅱ级响应时,现场负责人为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副区长;启动Ⅰ级响应时,现场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一)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在发布三级预警(黄色)信息的同时,发布Ⅲ级响应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4.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5.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6.建议公众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在发布二级预警(橙色)信息的同时,发布Ⅱ级响应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3.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5.建议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三)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在发布一级预警(红色)信息的同时,发布Ⅰ级响应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户外活动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停止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3.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5.建议企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应急预警期间,相关部门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上级部门及各成员单位的联络畅通。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可以终止响应措施。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