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向政办发〔2021〕3号
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集中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将《向阳区集中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做好贯彻落实。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向阳区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向阳区政府决定成立向阳区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事处及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各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史 勇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宏宇 政府副区长
曲佳红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
杨晓梅 区民政局局长
董 静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 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永伟 区司法局局长
朱 琳 区财政局局长
徐敏胜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海燕 区统计局局长
卢 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 珍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张 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凌鹤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桂华 区工会主席
黄慧卿 区妇联主席
程开宇 区残联理事长
刁宏光 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爽 红军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迪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文颖 胜利南翼街道办事处办主任
李方明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庄化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 娜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佳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磊 区委编办副主任
李 奇 区团委副书记
张 宏 区教育局督导主任
左天丞 区城乡住房保障局负责人
孙一鸣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区长王宏宇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杨晓梅兼任。副主任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向阳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团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联络员)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