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9:37:00
发布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按照省、市、区政府工作要求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公开透明为主线,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本年度,我局没有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公开,且我局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内容,因此没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持续政府信息公开,确保规范有序。深化落实新《预算法》,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完善预算公开长效机制,在公开范围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将基本支出按功能和经济分类同步公开。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行政行为日趋规范,切实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2021年全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公开内容较专业,公开面不够广。针对此项问题,我局将加以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公开范围,通过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