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22-01-03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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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照党委、政府指示,了解和掌握党政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参加有关工作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区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有关任务;

二、按照党委、政府要求,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等;

三、组织安排党委、政府会及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办理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通报等,督办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反馈;

四、组织起草、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及上报的请示、报告等,负责机要文件的拟办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管理好相关文件,负责印信、文书档案、文史资料的管理、搜集和撰写;

五、接受、转呈区属各部门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及转达、督办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六、负责党委、政府印信的管理;

七、负责党政部门之间会议和活动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党委、政府保密工作;

九、协助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十、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征集人民建议;

十二、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区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向阳路58号(402、50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468-3221033;0468-3221022

负 责 人:刘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