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遵循“谁起草谁清理”的工作原则,我区对2022年12月7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2件,修改0件,废止0件。
附件:1.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附件:
序号 |
文件目录 |
文件号 |
1 |
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 |
鹤向政规〔2020〕1号 |
2 |
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向阳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鹤向政规〔202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