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岗鹿西(松鹤)220千伏开关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2 09:39:00
发布来源: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鹤岗鹿西(松鹤)220千伏开关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鹤岗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科 姚远
  联系电话:0468-3231729      
  传   真:0468-3457857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29号市生态环境局(1541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鹤岗鹿西(松鹤)220千伏开关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新结村北侧

建设单位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鹤岗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在黑龙江省鹤岗市新结村北侧(鹿西(松鹤)220kV开关站站内)内,新增1号主变,容量120MVA(本期不涉及间隔扩建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废气。

项目施工主要为施工扬尘。

(1)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施工,并做好苫盖工作;

(3)使用人工和机械挖土,以减少挖掘扬尘;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4)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

(5)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减少尘量;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

(6)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7)工程选用商品混凝土;

(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二)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用于抑尘,沉淀物质随施工场地内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

(2)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

(3)站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不得施工。如确需施工的,应报请当地相关等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3)采取降噪措施: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4)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5)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6)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

(7)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8)减少或杜绝鸣笛。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

(2)基础浇筑施工结束后土壤回填,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尽量做到场内挖填平衡,无外运残土及建筑垃圾;因此固体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五)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位于站内,无站外施工占地;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1)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组织工艺设计,建设专用变电站道路,施工材料堆放,办公房屋等充分利用场内空地,尽量少占临时用地;

(2)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中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沿规定的道路行驶,不得随意行驶;各种施工机具、施工材料、临时堆土等均严格按照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堆放;

(3)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的进出场地路线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由于滥踩滥踏及车辆碾压造成对植被的破坏,减少对区域植被影响,注意保护相邻地带植被,将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4)施工时首先应尽量保存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应分开堆放。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土壤生产的影响;

(5)严格控制基础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6)堆土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可采用草袋土拦挡和防雨布苫盖相结合的防护措施;

(7)施工过程中,应当尽量减少噪音污染,降低噪音对动物的惊扰,做好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禁止捕捉动物;

(8)为尽量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和植被破坏,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②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③表土和挖方土分层堆放,并及时苫盖,施工结束后用作绿化用土。

二、运营期

(一)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1)运行期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应及时进行处理;

(2)工程建成运行后,开关站进出线、母线将产生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

(3)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输电和设备方面的知识及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4)竣工环保验收时对工程项目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等效声级进行监测。

(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鹿西(松鹤)220kV开关站的减震、隔声和降噪等措施。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变电站一般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蓄电池存放在地面经过防渗处理的蓄电池室内,变电站正常运行期没有废旧蓄电池产生。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变压器、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沾染废物由运检部门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蓄电池寿命周期为10年,经专业人员试验后判定需更换的铅酸蓄电池一般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临时贮存,更换量以10~20个/10年计。

(四)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结束后,对基础施工区等区域的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等工作,保障恢复效果。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期工程新增1组120MVA 主变压器,新增主变最大储油量50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事故油池容量应至少为56m3),本项目新建事故油池(60m3),可以消纳事故状态下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产生的废油。

在主变压器下设有事故油坑并铺设卵石层,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相连,收集事故情况下主变泄露得事故油,可以满足变压器绝缘油在事故情况下泄漏时不外溢至外环境。变压器事故排油时,首先排至主变油坑,再通过排油管排至事故 油池,最终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事故油池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mm厚防渗涂层等 防渗措施,有效防渗系数等效于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功能。事故油池布置在室外,采用地下布置,且远离火源,设置有呼吸孔,安装有防护罩,防杂质落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运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规定。正常情况下主变不会漏油,不会发生油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无需开展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见

同意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