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1:14:00
发布来源:向阳区医保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鹤岗市向阳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向阳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468-3221067,地址:向阳区向阳路4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一、总体情况   

向阳区医疗保障局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围绕医保职能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为原则,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树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坚持健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把握新形势下信息化、网络化发展的新趋势,加强信息公开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坚持以便民为宗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便捷的信息公开渠道,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及时高效推广政策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服务群众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2024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鹤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医疗保障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