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 16:25:00
发布来源:

绥萝两县住建局、宝泉岭住建分局、各银行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鹤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鹤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docx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27日  


解读文件:https://www.hegang.gov.cn/hegang/zcjd/202401/17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