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5-10-31 15:22

  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黑龙江省矿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鹤岗市隆鑫煤矿有限公司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已通过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陈冬、孟德育
  电话: 0468-3358355 
  邮箱: hgzrjkqk@163.com
  附件:《鹤岗市隆鑫煤矿有限公司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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