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为2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0.3%,同比下降9.7%。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O3-8h。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2天。详见鹤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10浓度范围为18~251μg/m³,平均浓度为53μg/m³,与上年同期的43μg/m³相比上升了10μg/m³。
SO2浓度范围为10~19μg/m³,平均浓度为13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6μg/m³相比上升了3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4~49μg/m³,平均浓度为1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7μg/m³相比下降了3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12~207μg/m³,平均浓度为33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6μg/m³相比上升了7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3~1.5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mg/m³,与上年同期的0.8mg/m³相比上升了0.2mg/m³。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38~120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76μg/m³相比上升了28μg/m³。
三、总结
与2024年同期相比,NO2浓度有所下降,SO2、PM10、PM2.5、CO、O3日最大8小时浓度有所上升。
主 编:周润田
审核人:郭洪超
批准人: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