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2026-02-02 10:36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完成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污水溢流问题仍然存在。按照《鹤岗市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鹤岗市虽已按计划完成新建改造任务,但污水溢流直排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全市雨污管网问题复杂,存在管网破损和建设盲区,且未建立起完善的核查机制。
  二、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管网核查机制,有效解决生活污水溢流问题。
  三、整改措施: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建立巡查核查机制,加大排水管网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修复破损管网,核查管网修复情况,避免污水溢流直排。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市城管局持续排查城区排水管网,累计排查发现破损管网9处,均已及时修复,有效避免污水外溢。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5年2月13日
  六、受理部门: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68-6670038
  八、受理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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