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03

向阳区卫生健康局职责

日期:2022-01-03 来源:区政府办

一、医政管理工作:
(一)开展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证校验、变更、注销等审批工作;对新设置诊所进行备案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受理辖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校验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工作以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二)受理辖区内公共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
(三)开展医师、护士首次注册、变更执业地点、延续证件有效期、多执业备案(医师)等医护人员证书管理工作。
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
(一)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保障扶助金及时发放。
(二)开展关爱失独家庭节日慰问活动。
(三)做好出生人口监测生育登记工作,落实好育儿补贴等相关政策。
(四)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审核和兑现工作。
(五)权限内管理辖区托育机构,受理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办理工作。
三、医护人员考核工作:
(一)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继续教育一类学分、二类学分培训以及周期学分审验;对新注册、变更的医护人员办理学分卡录入平台、发放;开展辖区全科医生管理工作。
(二)组织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医师参加定期考核培训、报名、平台管理及考核等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四、中医药工作:
(一)贯彻实施《中医药法》,落实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辖区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初审工作。
(二)指导中医馆内涵建设、日常运行等方面业务,打造辖区标准化、专业化中医诊所,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五、基层卫生工作:
(一)推进辖区卫生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用好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督导及绩效评价,保障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事业稳步发展;
(三)开展妇幼健康相关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辖区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职业健康工作:
(一)监督管理辖区内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保护劳动者健康。
(二)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
(三)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服务质量和行为规范。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政务服务中心(20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468-3221028

负 责 人:董 静   职务:区卫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