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03
  • 鹤向政发〔2026〕2号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向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

日期:2026-04-03 来源:区政府办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向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部门:
    现将《鹤岗市向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布局规划落地实施,确保规划项目高质量完成。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鹤岗市向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2026—2030年)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围绕老年人日益多元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人口老龄化发展实际,综合考量养老服务设施资源配置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地域特色因素,客观分析养老服务发展趋势。聚焦健全覆盖城区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严格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科学谋划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型定位、布局优化与规模适配,着力提升设施供给精准性与保障力,充分预留设施建设发展空间,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扩容提质,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更好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养老需求。依据《民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民函〔2025〕36号)、《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民函〔2025〕105号)等指导意见,结合向阳区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原则。聚焦老年人多元养老需求(含失能、独居、高龄等特殊群体照护需求),结合区域人口老龄化程度、年龄结构、居住分布等特征,精准锚定设施配置缺口。差异化规划设施类型(如助老餐厅、康复护理型设施、日间照料中心等)与服务功能,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向需求集中区域倾斜,避免资源错配,确保设施供给与实际需求高度契合。
    (2)因地制宜,优化配置。以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网络为抓手,统筹配置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城市重点补齐老旧小区、人口密集区域设施短板、闲置资源盘活存量设施,推动设施功能互补、服务互通。兼顾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特色,实现设施布局与地域发展水平相适配,破解养老服务供需失衡问题。
    (3)底线约束,适度前瞻。基于人口老龄化长期发展趋势,兼顾当下供给保障与未来增长需求。严格落实养老设施用地预留要求,为后续扩容、升级预留充足空间;同时注重存量设施挖潜改造,通过整合闲置房产、优化现有设施功能等方式提升利用效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技术迭代趋势,建立设施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养老服务设施能够持续适配老龄化进程与老年人需求变化,实现长效可持续发展。
    (4)统筹协调,深度衔接。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推动与医疗卫生、教育、公园绿地、综合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的深度衔接与协同联动。建立跨领域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促进政策协同、资源整合与工作联动,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与城市功能配套、公共服务网络有机融合。避免规划冲突与资源浪费,凝聚多方发展合力,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综合服务效能与可持续运营能力。
    第3条  规划依据
    规划编制参照以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标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
    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
    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8号);
    5.《黑龙江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20号);
    6.《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方案》(黑政办发〔2022〕32号);
    7.《鹤岗市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2024年度工作计划》(鹤发改联发〔2024〕142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
    第4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向阳区行政辖区内5个街道(北山街道、红军街道、光明街道、胜利街道和南翼街道)所下辖的7个社区。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规划基期年为2026年,规划目标年为2030年,近期着眼至2027年。

    第二章 现状排查

    第6条  老年人口情况
    向阳区为老城区,人口72867人,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老龄化特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366人,占总人口比例27.95%,其中高龄、独居、空巢老人的占比较高。
    第7条  设施排查
    截至2025年末,向阳区5个街道、7个社区,拥有养老机构16个,养老床位106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065张。
    第8条 规划思路
    “十五五”规划期间,重点建设1个区级公办养老机构、4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三级养老服务设施,贯通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立社会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9条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构建与向阳区养老服务设施基础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包括: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质量,规范设施规划、建设与审批管理制度,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完善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多层级的治理体系,为向阳区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最终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社会目标。
    第10条  规划目标
    加快推进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经营性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将养老服务设施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养老管理信息平台,合理保障向阳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需求。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政策体系、构建服务网络、创新管理机制、强化人才支撑等措施,优化全区养老服务资源配置,补齐区、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构建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到2030年,在向阳区全面形成覆盖全区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第四章 空间布局

    第11条  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为整合区域内的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规划期内,依托向阳区内闲置的公产用房建设向阳区公办养老机构一个。项目地址为向阳区,改造面积2500平方米。该处交通便利,设施完备,改建后的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功能包括提供特困供养、康养服务、失能老人照护、助餐服务、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
    第12条  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布局
    根据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口密度、老龄化水平和空间跨度,建成4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整合街道区域社区服务和医护康养资源,实现老年人家门口连续转接、整合式综合照护。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直接的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服务,同时协调和整合周边的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到规划期末,向阳区规划建设4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位于向阳区北山街道、向阳区红军街道、向阳区光明街道、向阳区胜利街道。
    第13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布局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区域,宜邻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室、社区文体活动室、公共绿地等。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利用闲置的既有建筑来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家门口幸福养老服务站点,进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能够承担互助养老、服务转介、日间照护等功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规划方面,向阳区规划建设2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分别是向阳区梧桐社区、向阳区和平社区。预计2030年实现社区级养老驿站全覆盖。
    第14条  经营性养老机构布局
    按照老年人人口预测、活动特征分析结果,根据机构跟着老人走的设置原则,到规划期末,向阳区力争整合优化现有16个养老机构(其中民非养老机构7家,工商养老机构9家),在现有机构床位数基础上(1065张),新增标准化床位200张。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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