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向阳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区现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2件,宣布失效1件。
特此公布。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2.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宣布失效目录
鹤岗市向阳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