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鹤岗市远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连续2年年度检查不合格,并且不配合履行终止办学流程,经研究决定,撤销鹤岗市远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该行政许可证及公章自撤销之日起作废失效、停止使用,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同时鹤岗市远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需停止办学招生工作,不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
举报电话:0468-3221058
鹤岗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黑公网安备
2304020200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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