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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鹤岗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日期:2026-05-18 来源:区人大办

    为全面推动《鹤岗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区落地见效,切实提升辖区公园广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群众休闲娱乐合法权益,5月18日,向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深入开展《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一行前往振兴广场,重点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护、公共设施运维、秩序规范管理等情况开展实地执法检查,细致查看休息廊亭、标识标牌、照明设施、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备运行状况,详细了解广场日常管护、违规行为劝导及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情况,现场与随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沟通交流,细致询问《条例》日常宣传贯彻、日常管理执行等具体举措。
    实地检查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大代表结合实地检查所见所闻,对照《条例》具体条款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既肯定了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推进公园广场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客观指出,在日常管护细节、不文明行为劝导、《条例》宣传普及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并针对性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紧盯《条例》贯彻实施全过程,不断强化人大执法监督职能,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调研检查,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抓实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征集群众关于公园广场管理的意见诉求,以精准有效的执法监督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持续提升辖区公园广场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更好满足群众休闲休憩、宜居生活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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