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商联发(2022)31号)、《关于开展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经区商务局、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现对鹤岗市汉江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海之鲜时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鹤岗市夜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鹤岗市久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鹤岗市川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鹤岗市香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鹤岗市晨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区商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黑公网安备 23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