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决定-上报
申报材料:1、需要提供文物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2、规划、建设、文物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3、市级审核意见4、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5、必要的资金证明6、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中教职身份证明7、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8、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说明9、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10、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审批地点:向阳区民宗局
黑公网安备 23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