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异地重建审批
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决定-上报
申报材料:1、市级审核意见2、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3、经费来源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5、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6、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7、宗教活动场所异地重建申请
审批地点:向阳区民宗局
黑公网安备 23040202000003号